近年来,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抓依法行政关键环节,不断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行为,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工作。
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,不断提高法治意识。把学法用法、依法行政作为立局之本,认真执行干部学法制度,深入学习贯彻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,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,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。从2010年11月起,该局组织开展了机关干部每周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活动共26期,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。
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,严把执法人员准入门槛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,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上岗执法。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的年检工作,审查一年来的执法情况。
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,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恰当。实行稽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,确保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开透明。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,查案的人不处理案件,处理案件的人不查案,执行听证、处罚与收缴相分离,立案、检查、审理、执行相分离;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,组织深入学习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,全面、准确地掌握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范围、内容、时限、程序和有关要求,按时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报备;严格执行案件合议制度,探索建立自由裁量基准,规范自由裁量行为;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,及时发现问题,现场予以整改,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,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;建立“监检结合”工作机制,制定出台了《加强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衔接管理制度》,建立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协同机制,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四是依法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,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。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节,边承接新职能,边开展整顿,组织开展了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、学校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等专项检查。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方面,从建章立制入手,**针对群众反映的非法添加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。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,制定了《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》,实施了对基本药物全过程监管和全覆盖抽检。完成了基本药物968个品规的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,保证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可控。(来源:**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)